发货程序
1、 提货人根据销售开出的产品调拨单,到财务办理付款手续。成品保管按照调单和实物逐项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货。
2、 发货是成品保管负责,质检协助,销售派员监督。做到不错发,不漏发,认真复核调单每一项产品,参加发货人须在调单出门证联上签字,确保万无一失。
3、 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货的,要签运输协议,留有司机驾驶证复印件,车牌号,手机号码,发货清单上签收,说明收到此货物。存销售备案。业务员自己提货的,要在调单联上签字。
4、 凡发货或配载的,须把发货清单带到用户,有对方经办人或仓库保管签字盖章,带回财务和增值税底根联一起存放。现款提货的不需办理上述手续。
5、 承运或配载人员未带回用户签收的我公司发货清单,不予结算运费。
6、 特殊情况:如夜间或节假日,未能按规定办理提货手续的须有主管销售负责人签字或电话通知同意提货。否则不予办理。
7、 参加发货人员有责任催促,并按时补办提货手续的责任。否则按工作失职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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