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执勤管理规定
为规范集团各厂(公司)门卫执勤秩序,进一步发挥门卫执勤作用,根据各门卫的通用要求,特作以下规定:
一、执勤人员须按照经警队要求及各厂(公司)实际要求,严格按安排的班次时间交接。
二、执勤人员在当班时间内:
1、考勤方面,严格按集团考勤制度有关条款执行,配合各块做好控制人员进出等相关事宜;
2、物资控制方面,应严格履行手续,特别是出厂物资须手续具备方可放行;
3、外来人员,属客户或上级部门的,应热情接待,并及时与相关对口部门联系;属来厂办事的,应予以登记填写“业务联系单”方可放行,出厂时须持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后“业务联系单回执”交门卫,否则,门卫应予以核实(仪表厂门卫由于宾馆及其它原因,此方面可适当放宽)。
4、车辆进出控制方面:(1)对内部车辆根据各厂(公司)规定执行;(2)对外部车辆,轿车应予以适当地询问;面包车、面的应一律禁止进入厂区(上级领导及客户车除外);属货车的应予以检查、登记、外出应具备相关出门手续,特殊情况需经科级以上人员认可。
三、当班执勤人员要做到:
1、要有敏锐察觉能力,并能热情服务、细心向导,做文明员工;
2、须着经警服,保持警容严整、坐立端庄,在7:00-18:00之间须佩戴帽子及值勤带,非警员值班也须保持容貌整洁、举止端庄;
3、不得看书、看报及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守岗位,不得有睡岗、跑溜等类似情况发生;
4、须认真督促各块夜晚值班人员履行值班职责,督促他们做好交接班;
5、对值班门卫卫生区域进行清扫,保持环境整洁,并规范厂区内自行车、摩托车摆放;
6、应负责升降旗(除雨、雪天外),并注意及时更换,负责节日彩旗布插。
7、遇紧急情况须及时向有关领导联系。
四、有关请假问题按集团“考勤规定”执行。
五、各块门卫在服从经警队行业管理的同时还应服从属地管理,完成属地单位临时性工作安排。
六、集团家属区、别墅区门卫,可依情况酌情而定。
以上规定自日起,希各厂(公司)门卫遵照执行,未尽事宜有待进一步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