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电缆厂家考核细则
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如达不到技术协议的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质量保证期为机组投产后1年,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供货电缆的长度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如发生电缆喷码的尺寸不标准、电缆跳码等因素造成电缆长度不满足合同要求,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通知的7天内按合同要求予以更换,并向买方支付该盘电缆金额的5倍违约金。
2、卖方必须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电缆指标必须全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如不合格,卖方必须立即更换合格产品,接到买方通知的7天内将更换的合格电缆运抵工程现场。如电缆直流电阻、电缆截面不合格,则卖方向买方支付该批同规格电缆金额3倍的违约金;其他指标不合格,则卖方向买方支付该批同规格电缆金额2倍的违约金。
3、如出现:交货期滞后20天以上、卖方对问题处理缓慢(10内未完成补货、换货)、电缆不合格对买方造成事故、或多次重复发生电缆问题等情况时。买方有权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4.设备在保证期内,设备和部件因制造或设计问题发生损坏, 损坏设备应免费及时提供并处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1%,同时质保期延长1年。
5.设备在保证期内,设备性能参数降低等不能满足附件1技术规范中的规定,视作质量不合格,需免费予以改造并处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1%/每项,同时质保期延长1年。
如上述任何一项的违约金比率超过以上条款指出的违约金比率的五倍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以更大的违约金比率来支付违约金,其具体违约金比率可由双方协商决定。
卖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而不发生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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